2022年4月1日,由我会参编的中医农业标准化中医农业标准化 第三部分: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部分由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农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基本要求、评价依据、评价管理、评价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农业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认定的依据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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